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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措施》解读

2019-07-19 DZL代收货款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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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措施》,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眉山邮政代收货款为便于各级邮政管理单位、有关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用户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确切做好该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实践中,智能快件箱以当时间配备灵敏、时效性高、私密性强等特点,渐渐发展成为中国市区快递末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凉山邮政代收货款与此同时,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也存在着一些亟需处理的问题,如涉及的寄递流程较为杂乱、操作关键很多、相关企业责任划离不明确、收投服务不规范、用户权柄难以获得充分保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等。在此情况下,原有制度安排已不可满意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发展需求,有必须制订单位规章,理顺执法关系,明确服务规则、把好安全底线,促进快递末端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满意人民群众对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的新期许。
  二、制订过程
  国家邮政局于2017年5月启动《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措施》制订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企业座谈、实地调研、专家钻研,并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企业、协会的意见提议。2018年1月,《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措施(征求意见稿)》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交通运输部网站、国家邮政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国家邮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决议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措施(送审稿)》提请交通运输部审议。6月12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措施》共35条,主要内容是:
  一是宽容相关企业共同发展。《措施》根据企业从事的服务关键,将提供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的企业细化为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智能快件箱利用企业,要求运营企业和利用企业具备与快件收寄、投递业务相顺应的服务能力。规定运营企业、利用企业切合快递业务经营允许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允许。
  二是保护快递用户正当权柄。《措施》规定了收件人的相关权力,以及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利用企业的相关义务。要求企业利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告收件人。
  三是规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措施》明确了智能快件箱设置要求,要求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为实名收寄以及验收、拒收快件提供技术条件和技术服务。进一步明确了智能快件箱利用要求,规定智能快件箱利用企业创建管理制度,明确收寄验视、实名收寄、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事变,并规定了运营企业、利用企业不得通过智能快件箱吸收交寄物品和投递快件的具体情况。
  四是保障智能快件箱寄递安全。《措施》紧密衔吸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明确了企业在监控装置安置、寄件人身份检验、物品信息挂号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细化了邮政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对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设置了相关执法责任。
  相关文档: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