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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邮政条例修订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2018-12-13 DZL代收货款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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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乌海邮局代收货款
 新疆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自治区政府的安排和要求,联合邮政行业发展实际,于2015年启动了《条例》修订工作。乌兰察布邮局代收货款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第四条修正为“自治区、州、市(地)邮政管理机构和根据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县(市)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机构)承担本辖区的邮政业发展规划、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国家安全和海关等有关主管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促进邮政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明确省以下地州市邮政管理局的权柄法定问题以及现行《自治区邮政条例》与上位法的符合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家邮政局《关于支持新疆邮政业发展的多少意见》、自治区九部委联和下发的《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多少意见》等执法及政策规定,针对收寄实名制、内件检察等寄递渠道安全监督不够等问题,设立了“安全保障”专章。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明的方向,新时代快递业将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草案联合实际,对相关制度开始了完善。同时为加强快递企业经营允许变动的监督,体现“放管服”改革精神,对违反规定和未解决企业变动挂号的,明确了责罚方案。针对不实行收寄验视制度、实名挂号制度以及过机安检等制度的,细化了责罚内容,使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